廣州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即將並軌,合併成城鄉居民醫保,而並軌的一大亮點即在城鄉居民醫保的基礎上,建立城鄉居民大病醫保。9月1日起,廣州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將可以享受大病醫保的二次報銷待遇,符合條件的城鄉參保群眾,最高可享受的醫療保險費用達36萬元。不僅如此,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當期或歷年結餘中劃撥,無需另外增加參保人繳費負擔。
  ●南方日報記者 張西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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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點
  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最高18萬
  據介紹,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的制度,即大病後其個人年度負擔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達到起付標準後,就納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範圍,與基本醫保一併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此前,廣州市的職工醫保和新農合已實施了大病保險,但城鎮居民醫保(含從化城鄉居民醫保)尚未啟動大病保險。這意味著,老年人和小孩得了大病,由於無大病保險,大部分費用不得不自行承擔。
  8月28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同時掛出《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明確廣州將從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當期或歷年結餘中,每年劃撥一部分作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用這些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保險,用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大病支出。對於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來說,不用額外繳費,即可享受大病保險。
  文件明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廣州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與其2015年度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合併計算,按照《大病醫保試行辦法》享受相應的大病保險待遇。
  大病保險報銷標準為:參保人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報銷70%;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支付50%。一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累計支付最高限額為12萬元。
  為鼓勵連續繳費,避免“有病就參保,沒病就不參保”,文件規定,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即15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即18萬元)。也就是說,如果城鄉居保參保人參保滿5年的話,大病最高的報銷額度可至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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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點
  新政實施後報銷比例翻番
  城鄉居民醫保合併統一後,各項待遇標準也相應統一。與原城鎮居民醫保政策相比,參保人同樣可以享受住院、門特項目、門慢、普通門診級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待遇,而住院起付標準、門慢費用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也都統一標準。
  其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統一為繳費基數的6倍。根據測算,2015年醫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約為18.28萬元,加上大病保險的“二次報銷”支付限額可達18萬元。這意味著,大病保險制度實施後,符合條件的城鄉參保群眾,最高可享受的保險費用可達36萬元,比原來可享受的18萬元增加了一倍。
  目前,包括廣州在內,廣東省已有20市正式實施大病醫保,深圳也在加緊制訂方案,年底前省內所有地市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溫馨提示
  未及時參加城鄉醫保
  或全年無法享受醫療保障
  由於醫保政策調整,廣州214萬城鎮居民醫保人,可享受為期4個月的過渡期。稍早前,除在校生之外的他們,已經進行了一次繳費,確保過渡期內醫療保障不間斷。
  在籌資標準出台後,這部分人群將在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再進行一次繳費,辦理2015年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各類學校於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在校學生一次性辦理2014年過渡期城鎮居民醫保及2015年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
  其中,在校學生通過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民政或殘聯資助人員到戶籍所在街道(鎮)民政或殘聯部門辦理;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的城鄉居民(含在校學生),以戶為單位由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統一到所屬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其餘參保人可就近到本市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市醫保局副局長伍錦明表示,考慮到城鄉居民醫保屬首次啟動,參保人的信息錄入尤為重要。對於首次參加居民醫保或以往錄入信息不全的市民,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銀行卡、申請表等諸多資料進行參保登記,以確定信息錄入無誤。
  繳費方面,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可通過23家銀行賬戶劃扣。未申報扣款賬戶的參保人,可選擇到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廣州農商銀行進行現金繳費,同時應儘快到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申報扣款賬戶,改為“委托銀行劃賬”方式繳費。此外,農村戶籍居民由所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代徵代繳居民醫保費用。而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代收代繳2014年過渡期城鎮居民醫保及201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用。
  為規避城鄉居民實施可能出現的“沒事不參保,有病才參保”的道德風險,市人社局方面表示,廣州將規定應參保未及時繳費參保人員,不經審批不得中途參保。也就是說,未能及時參保繳費的廣州城鄉居民,將無法享受明年全年的居民醫療保障。
  伍錦明介紹,新政明確除符合中途參保條件的情況外,年度中途將不受理任何參保登記申請。只有下列五種情形可以中途參保:終止職工社會醫療保險關係的人員;本市行政區域外轉入本市各類學校全日制就讀的學生;新出生嬰兒;新遷入戶人員;新增的醫療救助對象。
  市人社局方面提醒,今年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時間為期4個月,繳費時間較為充裕,希望應參保市民及時前往指定機構繳費參保,享受自身可享受的醫療保障。  (原標題:最高可報36萬 城鄉居民今起可享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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